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其他按教育部要求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的本科院校,如有特殊要求确需来湘设点组织校考的,经我院审查同意后,方能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到指定考点组织校考(教育部限定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可以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专业必须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高校不能组织我省考生参加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所有来湘设点考试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专业设置、考试命题、笔试评卷、面试评议等相关规定,服从我省对来湘高校校考组织程序管理和纪律监督的要求,并于2015年12月11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获得同意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校考安排(美术类校考地点由我院在校考报名确认结束后再向社会公布)。
2016年我省美术类专业校考设立4个考点,非美术类专业校考设立5个考点,各考点(含报名咨询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其中,美术类专业校考实行“报考分离”的办法,全省设立1个校考报名咨询点,负责所有院校接洽与现场咨询安排以及考生预存报考费与退费等工作;有关高校须在考试开始三天前与报名咨询点确认报名收费标准和考试方案,报名确认结束后,再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地点;非美术类专业的校考仍按往年做法,报名和考试均设在同一考点。校考时间为我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公布以后至2月下旬。拟在我省设点的院校须于2015年12月1日至4日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院校版)”(网站地址:http://www.hneao.cn/yx,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选择进入“艺术类组考子系统”申报组考专业类别、专业名称(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如果高校编制的招生计划不分专业方向,校考组考专业也不能附加方向)、专业代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我院将统一汇总后按专业类别分配指定考点(院校通过管理平台查询)。院校与指定考点(报名咨询点)初步协商好考试时间后,于2015年12月8日至11日在信息管理平台中填写本校专业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收费标准、财务结算、联系方式等组考详细情况,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成文字函件(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连同当地物价部门下发的收费文件一起(美术学、设计学及书法类专业设点还需出具由高校财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报考费结算委托函,见附件3),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报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我院根据收到的函件进行审核,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公布各院校考试地点(非美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时间等信息,各院校应及时上网查看我省公布的校考安排情况。
三、组考管理
校考由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组考管理责任。各考点(报名咨询点)要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我院负责对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点考试的资格审核和考点安排,对校考组织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1.各考点单位须在考试开始前与招生院校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协议必须包含试卷保密与考风考纪等方面的内容。具体事宜由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