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至2016年1月10日。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戏剧与影视学类具体每个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等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辽宁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lnu.edu.cn)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面试具体日期、时间。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考试当天考前30分钟到辽宁大学考点熟悉考点环境、确认专业信息,按时间和规定要求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3.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时间为2015年12 月23日至25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包括五个专业: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方向),音乐表演(含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声乐演唱、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音乐舞蹈类具体每个专业各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分值及评分标准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考生须于考前一周登录考点院校网或“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查询本人专业统考笔试、专业考试具体日期、时间。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于考试当天考前30分钟到沈阳音乐学院考点熟悉考点环境、确认专业信息,按时间和规定要求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三)艺术类专业校考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实施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对校考的各项工作负责。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院校须在辽宁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因未按教育部规定而引发的遗留问题,由有关高校负责解释、处理。
考生参加校考的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等相关信息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在院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考生持居民身份证、《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四)省统考与校考
考生所报考艺术类专业属辽宁省专业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参加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部分艺术类专业、鲁迅美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及个别院校特殊表演专业外,属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鲁迅美术学院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校考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沈阳音乐学院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其余在辽宁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本科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