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规定命制。试卷由指定的保密印刷厂印制,有关命题及试卷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参与审题及命题的专业教师及其他辅助人员不得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统考辅导教学,不得参加统考监考工作。
五、专业统考准考证编排:
上海理工大学 1610001——1619999
上海师范大学 1620001——1629999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630001——1639999
上海商学院 1640001——1649999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1650001——1659999
六、阅卷评分
集中阅卷的场地由上海商学院组织安排,阅卷工作的管理及辅助工作人员以该院教师为主,其它四个统考试区教师为辅。阅卷评分工作分为素描、色彩、速写三个评分小组,整个阅卷评分过程使用电脑辅助阅卷、登分。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整个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市纪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组、市教育考试院及上海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阅卷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