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多人评审、专家指导、纪检监督为一体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工作机制。
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中要建立由权威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小组成员名单按机密级事项管理,同时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管理;要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教授、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建立和完善艺术类专业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实施办法。
加大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监督管理力度,改进和完善监督办法,加强条件建设,启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逐步实现专业考试在有录像和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严肃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纪律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统一领导,要针对艺术类考试工作的特殊性,研究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相互制约。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点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要求,严密组织考试,要强化对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选拔和培训,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各学校要教育考生遵守报名、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公平竞争。对在报名考试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考生、工作人员和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切实维护艺术类专业考试秩序和良好信誉,确保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公开力度
各招生院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维护考生及家长的利益;要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科学、规范的操作,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分的客观性、公正性;要加大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宣传力度,实现社会的有效监督。
六、收费标准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的报名收费按照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核定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长福 张植
联系电话:0931-4636229、8106507(传真)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单招科
邮政编码:730010
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oa.gszs.cn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gszs.cn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2016年甘肃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类别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
省级统考科类 |
艺术类本科专业 |
可授艺术类学士学位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 |
省级艺术统考合格要求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 |
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 |
甘肃省美术统考本科合格 |
音乐学类 |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
无要求 |
舞蹈学类 |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