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录取原则要力求简单明了。建议使用同一专业成绩项、录取规则一致的专业在编制招生计划时标注为同一专业组,录取时对同一专业组的专业统一录取。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要将排序办法用简明数学公式表述,并经我办同意后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再向社会公布。
25.经我办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送校考合格考生数据库,此数据库为网上录取的基本数据,通过其他方式报送的专业成绩我办不予接收。
26.校考数据库报送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随计划核对文件一起下发)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艺术类校考专业分文、理科类的,应认真核对考生高考文化课的文、理科类,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时要求考生与计划和文理类别对应一致(河南考生号右起第5位为1的是文科生、右起第5位为5的是理科生)
27.因校考院校没有按时按规定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处理。
28.所有艺术类考生均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网上报送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
29.网上报送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30.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合格考生信息)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1.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录取规则一份(A4纸),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我办备案。
六、文化考试
32.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16年我省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理综”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
33.我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我办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籍或应届高中毕业学籍所在县(市、区)。
七、填报志愿
34.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办法及要求按照2016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5.未达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专业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36.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需另行填报。
37.我办于6月30日前将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