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编号登记表》的相应位置,将《成绩通知单》交场外工作人员。
⑤工作人员将本组成绩收齐后交于成绩发放处工作人员。
⑥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同一考场的考生的评分单按编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在一起,连同《考场情况记录表》交机要组留存备查。
每场考试结束后,工作人员打扫场内卫生,将门锁好,并贴上封条。
4.成绩发放处
成绩发放处是考生考试完毕后,等候领取考试成绩的地方,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工作职责如下:
①负责到各考场查收考试成绩,并核对《成绩通知单》与《报名、编号登记表》上的成绩是否一致。
②维护成绩发放处考生秩序。
③考生凭《专业准考证》领取《成绩通知单》并签名认可。
④考生领取成绩后,工作人员统一带出成绩发放处,考试结束。
⑤工作人员将《报名、编号登记表》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次序整理后交考务机要组。
说明:《报名、编号登记表》一式三份,考场填写考生成绩后,一份与评委打分表一起交机要组;另一份交成绩发放员用于发放考生成绩时供考生签名使用,成绩发放完毕后,按报名序号由小到大整理,集中交机要组;第三份交考务组用于统计考试情况。
五、评分办法
采取当场打分的办法。每个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六、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随机抽签决定考场顺序,不定时调换。
(三)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考试。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规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将违规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七、其他相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并提供该类专业省统考分数段和专业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本(分A、B两段)、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附1:影视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评分细则
依据考生的朗诵、声乐、形体、表演等四个方面评分,每个方面各分为A、B、C、D四个档次,具体标准如下:
朗诵
A.普通话标准;朗诵自然真实;口齿清楚;咬字吐词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强。
B.普通话较标准;朗诵较自然、真切;口齿较清楚;咬字吐词较清晰、真切;语言理解能力、感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