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主要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等4个方面定,每项100分,总分400分。细则如下:
1.普通话语音
A.准确、无错音;
B.较准确、有个别错音;
C.基本标准、有较多错音;
D.不太标准、有较多错音。
2.吐字发声
A.吐字清晰、音色优美;
B.吐字较清楚、音色较好;
C.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D.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较差。
3.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
A.语言流畅、表达精彩、思想深刻、反应敏捷;
B.语言通畅、表达准确、思路清晰、反应较快;
C.语言基本通顺、表达基本准确、思路基本清楚、反应一般;
D.语言不太通顺、表达不太准确、思维比较混乱、反应迟钝。
4.形象仪表
A.形象端庄、仪态优美;
B.形象良好、仪态大方;
C.形象一般、仪态尚可;
D.形象较差、仪态失当。
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给出一个总成绩,不分项打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1.考生需持《专业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0日登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www.heao.com.cn)查询具体分批报名时间。于报名当天17:30前在报名处查询第二天考试分组时间并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时考生持本人专业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备考室。
3.考生进入备考室即视为考试开始,不得携带和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
4.考生在备考室内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决定自己的入场顺序,每组10人,由第一位考生抽出本组的考场号。迟到半个小时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
5.考生应按照要求进入两个考场考试。进入考场后立即应试,考完后迅速退场。收到两张成绩单的考生立即离开考场。
6.所有考生均只有一次报名考试机会,不得重报重考。
7.考生不允许化妆,否则评分时将直接降低等级。
8.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在报名最后一天到报名处向工作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由专门人员进行核查。
9. 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