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
6.服从评卷小组的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7.评卷期间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凭证进入评卷场地;
8.评卷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除按规定处理外,还要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四)评卷办法
评卷领导小组应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分参考》要求,制定我省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美术类评卷按照“先分类分等,后细分打分”的原则。各科答卷均实行密封、流水作业的评卷办法。
1.评选样卷:评卷组根据美术类各科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参照考生答卷选出各类答卷的样卷;
2.各科评委对照省统考评分执行细则和各类样卷标准集体分类、分等,共分六大类16个评分等级;
3.评委分类分等后的答卷由专家复审组进行复查,最后确定答卷等级;
4.经专家复审后的答卷由各科评委在确定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5个评委同时打分,所打分数输入微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即为该科最后得分;
5.答卷保管组核对违纪考试记录表并输入微机。
七、其他有关事宜
省招办将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提供考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查询系统,并提供该类专业省统考分数段和专业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省招办按照全省该类本(分A、B两段)、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本(分A、B两段)、专科录取的专业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控制分数线。对在专业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将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中的相关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