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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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论作曲 |
①和声(笔试,180分钟) |
25% |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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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钢琴 |
20%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笔试,30分钟)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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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
10% |
舞蹈类(即音乐类专业考试中主科为舞蹈的考生)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直接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其成绩既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也是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②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2016年1月8日至17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凭《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主科门类(声乐、舞蹈、钢琴、器乐、理论作曲)进行,考生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
主科 |
地区 |
时间 |
第一批 |
声乐 |
长沙、株洲、湘潭、 常德、张家界、益阳 |
1月8日上午 |
第二批 |
声乐 |
衡阳、邵阳、岳阳、娄底、 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 |
1月8日下午 |
第三批 |
舞蹈 |
全省各市州 |
1月9日上午 |
第四批 |
钢琴、器乐、 理论作曲 |
全省各市州 |
1月9日下午 |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主科、副科、视唱三项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试;②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在湖南师范大学北院“至善楼”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10日;③和声和作曲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教室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11日;④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考生现场报到时所发《音乐统考考生通知单》;⑤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二)美术类
1.普高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写8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湘潭市、娄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试;衡阳市考生到衡阳师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