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如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成绩当年有效,必修科目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
(3)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2.高考报名的条件是什么?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答:(1)具有我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②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以申请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其他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④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考生什么时间报名?怎样报名?
答: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日至4日。
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所在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县(市、区)招办〔以下简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6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护照和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各市、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http://www.jseea.cn或http://pgbm.jseea.cn)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并进行签字确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均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按规定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