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二)专业考试日程安排
2015年12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5年12月20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下午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考场规则等详见考点公布的“考生须知”。
3.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带有录音、照相、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作为违纪处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省专业统考中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考试等情节严重的考试作弊行为将取消其当年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各科成绩,并给予1至3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6年1月21日至22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6年1月25日8:00至27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艺术类专业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录取办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且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或折算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供学校择优审录(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会公布的除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普通高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