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试行)
2015-10-20 15:55:37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美术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考试性质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
  美术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考试性质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统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类专业统考要求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内容,全面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运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个科目。

  素描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色彩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速写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的观察能力及运用简单工具的表现能力,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速写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总分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得分之和,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各科目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临摹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默写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2)写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纸(考场提供);

  (2)铅笔、炭笔均可(考生自带);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有较强的表现能力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关系、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素描关系准确,表现生动,形体刻画完整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占10%

  造型与比例占40%

  细节深入与局部刻画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占25%

  (二)色彩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临摹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默写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

  (2)写生(静物)。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纸(考场提供);

  (2)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带);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4)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为3小时。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有良好的色彩感觉和明确的色调意识,整体色彩关系明确生动;色彩与形体结合紧密,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其中:

  构图占10%

  色彩关系占40%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三)速写考试内容范围、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形式与范围

  (1)依据考场提供的文字内容默写(单个人物动态或双人物动态的组合);

  (2)速写写生(单个人物动态或双人物动态的组合)。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答卷纸(考场提供);

  (2)铅笔、炭笔均可(考生自带);

  (3)小型便携式画架、4开的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长为30分钟。

  4.评分标准及占分比例

  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构图完整、比例正确、动态特征鲜明,表现手法肯定、流畅、生动;能够准确   地画出命题所要求的动态特征,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和深入表现能力。其中:

  构图占20%

  人物动态表现占30%

  造型与比例占30%

  表现技法占20%  音乐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音乐舞蹈类专业科目(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1)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CD格式的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演奏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150分。

  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150分。

  二、音乐类音乐基础课

  (一)音乐基础理论部分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对本考试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考试内容与要求

  (1)音的高低

  掌握音的产生原理、乐音与噪音的特性及其作用。

  掌握乐音体系、音律、音列、音级、半音、全音、变音与等音等概念。

  掌握了解音的四种性质。

  掌握音的分组法,能在指定的谱表中识别与写出指定音的音名与组别及位置。

  (2)音的长短

  掌握简谱与五线谱中的基本音符与休止符的意义及其规范写法。

  掌握增长时值的几种方法。

  掌握音符的特殊划分:如二连音、三连音、五连音、九连音等。

  掌握自由延长记号延音线与连音线的使用作用与意义。

  (3)节奏与节拍

  掌握节奏、节拍、拍子、小节线、单拍子、复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变拍子、交错拍子与不完整小节等概念。

  掌握拍号的概念、写法与意义。

  掌握切分音的概念与规范写法。

  理解音值组合法的意义并掌握常见的单拍子、复拍子与混合拍子的正确的音值组合法。

  (4)音程基础知识

  掌握自然音程、变化音程、协和音程与不协和音程等概念。

  掌握不同种类音程之间相互变化的规律及扩大与缩小音程的方法。

  掌握识别与构成单音程与复音程的方法。

  掌握音程转位的概念及单音程与复音程转位的一般规律。

  掌握等音程概念及构成等音程的方法。

  (5)和弦基础知识

  掌握三和弦的概念及各种三和弦的音程结构。

  掌握七和弦的概念及各种七和弦的音程结构。

  掌握转位和弦的概念及三和弦与七和弦转位的名称与特点。

  掌握原位与转位三和弦、原位与转位七和弦的识别与构成的方法。

  掌握等和弦的概念及构成等和弦的方法。

  (6)调式基础知识

  掌握调式、调式音阶,音级名称与调式名称,调性与调式体系等概念。

  掌握大、小调式体系中调式音级的分类(正音级与副音级、稳定音级与不稳定音级)。

  掌握大调式与小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调式色彩及音级倾向关系。

  掌握五声调式的概念、音阶结构及特点。

  掌握为大、小调式记写调号的方法。

  (7)调的关系

  掌握关系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大调的关系小调或小调的关系大调。

  掌握同主音大、小调的概念,能熟练地判断同主音大、小调之间的关系

  掌握大、小调式近关系调的概念,能熟练地找出调式的所有的近关系调。

  (8)调式中的音程

  掌握在自然大、小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自然音程与变化音程,及它们的音级标记。

  掌握稳定音程、不稳定音程、倾向与解决等概念。

  掌握自然音程与和声大、小调中的特性音程的调性识别方法。

  掌握不稳定音程的解决方法。

  (9)调式中的和弦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中所能产生的三和弦与七和弦,及它们的和弦标记。

  掌握正三和弦与副三和弦的概念。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的调式基础之上,分析三和弦所属的调性。

  掌握在自然大调与和声大、小调的调式基础之上,分析属七和弦与导七和弦所属的调性,并能在相应的调中将其解决。

  (10)调性分析

  掌握在大、小调式的范围之内,分析调式音阶所属的调性。

  掌握大、小调式旋律(不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的调性分析方法, 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掌握五声调式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调性。

  掌握大、小调旋律的近关系转调(不含有调式特性变音之外的其他经过性变音或辅助性变音)的调性分析方法,能熟练地分析旋律所属的调性。

  (11)装饰音、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与音乐术语

  掌握倚音、波音、颤音与回音等装饰音记号。

  掌握断音演奏法、连音演奏法、保持音演奏法、滑音演奏法与琶音演奏法等演奏法记号。

  掌握移动八度或重复八度记号、段落反复记号与音或音型重复记号等省略记号。

  掌握常用的力度标记与速度标记。

  (二)听音部分

  1.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衡量考生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

  2.考试内容与要求

  旋律音程听辨:八度以内的单音程。

  和声音程听辨:基本音级上的八度以内音程。

  和弦听辨:大、小、三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增、减三和弦的原位和四种原位七和弦(密集排列形式)。

  节奏听辨:在常见节拍中的常见节奏形态。

  旋律听辨: C自然大调、a和声小调,可出现经过或辅助性变音。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

  (四)题型与分值

  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单项选择题(音乐理论部分—判断,听音部分—听辨),笔试,满分100分(音乐理论部分40分、听音部分6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考试说明(试行)

  一、表演专业

  表演专业考试,是为艺术类院校选拔具有影视表演潜质、有培养价值的学生。因此,表演专业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本着选拔优秀学苗的原则,考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1.朗诵

  作为一个演员,不仅要对角色、作品有一定的理解能力,而且还能够通过自己的语言、声音把它准确地表达出来。尤其是影视、话剧演员,台词是重要的创作手段之一。可以说朗诵是演员艺术创作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中,朗诵被列为必考的重要项目。为了对考生的内部素质及声音、语言条件与表达能力进行多方面的了解,在考试的内容上,特别规定了不同风格体裁作品的朗诵。要求考生要在诗、散文,也可是独白、小说、故事、笑话、寓言等类中任选一篇参加考试。

  通过朗诵对考生进行专业素质的考查,通过考查也为考试打分提供了依据。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语言基本条件的考查

  通过朗诵,首先听一听考生的口齿是否清楚,咬字吐词是不是清晰、真切,语音是否纯正。

  (2)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和语言的表达力

  朗诵是表演艺术的一种形式。考生如果朗诵得好,朗诵得自然、真实、感人,就会展示出考生作为演员素质的重要方面。同时也考查出考生的想象力、感受力、理解力等方面的内容。

  2.声乐

  声音素质是一个演员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因素。掌握和运用声音技巧是演员塑造角色的重要手段。因此在表演专业的考试中对声音和音色方面的测试是必不可少的。声乐考试大致测试以下几方面的内容,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通过声乐考试考查学生:声音器官无重大疾病;耳、鼻、喉部器官无先天性缺欠;声带、咽部、喉部无慢性疾病;听觉无退化或音盲现象;在音准、音量、音域、音乐感、节奏感和音乐表现力方面都能正常发挥应有的效能。

  上述测试内容以音准、节奏感和音乐表现力方面为重点。

  3.命题表演

  表演艺术是以演员自身来塑造人物形象的艺术,所以对“苗子”的选择,既要考查考生的外部条件,又要考查内部条件。一个考生能否从事表演专业,要考查他(她)是否具备从事表演专业的内外部素质。 命题表演考试的目的就是对考生的内外部素质,尤其是侧重于内部素质的检验和挖掘。

  命题表演考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考查,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1)考查考生的想象力

  命题表演考试首先考查考生的想象力。也就是依据考生自己曾经亲身经历过的事,或者是依据自己曾经听到过的、看到过的、读到过的事物,经过选择、加工,创造出新的事物形象的能力。从而可以看出考生的想象力及想象力的潜能。

  (2)考查考生的理解力

  命题表演考试考查考生对客观对象的本质了解、分析、领略、认识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主宰着创作者的创作,也直接反映和渗透在他(她)的创作作品中。表演的理解力就是体现在对人物形象的创造上。

  (3)考查考生的感受力

  由于表演专业有其专业的特殊要求,因此通过专业考试,考查考生能否在其想象的引导下,对舞台上假定的事物,像真的存在那样产生真切的感受;对自己所扮演的人物,对人物之间的关系,对剧本所提供的背景、环境、事件、情节等虚构的一切,能否产生真切的感受。

  (4)考查考生的形象感及其他

  形象感是演员必备的表演素质。因为演戏就是演人,演员要通过自己的表演在舞台、银幕、屏幕上塑造出活生生的、具有独特性格的人物形象。而且要演谁像谁,“装龙像龙”,“装虎像虎”,不能演什么人物形象都一样,千人一腔,千人一面。

  4.形体

  对于演员来说,形体是最基本的创作材料。因此,在表演专业的考试中,对考生在形体方面有着特定的要求。具体考查内容有以下两个方面,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1)对形体基本条件的了解

  通过形体考试考查学生:五官端正,四肢匀称,无明显生理缺陷,及影响演员形体的美感和传情达意的能力。

  (2)其他方面的测试

  形体考试要考查考生:动作的反应能力;形体的控制能力;形体的协调能力;形体的模拟能力;节奏的感受能力;形体的感觉能力和表现能力。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等,满分为100分,限时3分钟之内。

  (2)声乐: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50分,限时3分钟之内。

  (3)命题表演:满分为100分,限时5分钟之内。

  (4)形体:舞蹈或武术(自备伴奏音乐),满分为50分,限时3分钟之内。

  总分满分为300分。

  二、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是为艺术类院校选拔具有一定文化基础,有一定形象思维,有一定创作潜能,有培养价值的学苗。因此,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必须严格遵循艺术教育规律,本着选拔学苗的原则,考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考试分面试、笔试两部分进行。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第一部分面试

  1.朗诵

  通过朗诵对考生进行专业素质的考查,通过考查也为考试打分提供了依据。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1)语言基本条件的考查

  通过朗诵,首先听一听考生的口齿是否清楚,咬字吐词是不是清晰、真切,语音是否纯正。

  (2)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和语言的表达力

  朗诵是表演艺术的一种形式。考生如果朗诵得好,朗诵得自然、真实、感人,就会展示出考生作为导演素质的重要方面。同时也考查出考生的想象力、感受力、理解力等方面的内容。

  2.命题表演

  命题表演,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考生考查,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1)考查考生的想象力

  命题表演考试首先考查考生的想象力,也就是依据考生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或者是依据自己曾经听到过的、看到过的、读到过的事物,经过选择、加工,创造出新的事物形象的能力,从而可以考查出考生的想象力及想象力的潜能。

  (2)考查考生的理解力

  命题表演考查考生对客观对象的本质了解、分析、领略、认识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主宰着创作者的创作,也直接反映和渗透在他(她)的创作作品中。导演的理解力就是体现在对人物形象的创造上。

  (3)考查考生的感受力

  由于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有其专业的特殊要求,因此通过专业考试,考查考生能否在其想象的引导下,对舞台上假定的事物,像真的存在那样产生真切的感受,对自己所扮演的人物,对人物之间的关系,对剧本所提供的背景、环境、事件、情节等虚构的一切,能否产生真切的感受。

  (4)考查考生的形象感及其他

  形象感是导演必备的专业素质。因为演戏就是演人,演员要通过自己的表演在舞台、银幕、屏幕上塑造出活生生的、具有独特性格的人物形象,而且要演谁像谁,“装龙像龙”,“装虎像虎”,不能演什么人物形象都一样,千人一腔,千人一面。

  3.命题故事

  戏剧艺术是行动性的艺术。导演是舞台行动的组织者。因此,对生活、对作品的感悟与理解能力、构思能力、感受能力、想象能力、表现能力是导演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可以说戏剧情节、矛盾冲突及人物情感的挖掘与升华等是导演的重要创作任务。因此,在导演专业考试中,命题故事被列为必考的项目,意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即上述的“五个能力”。这几个能力的考查,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1)感悟与理解能力和构思能力的考查

  命题故事,首先要求考生对故事的命题理解要准确(不跑题),在理解规定题目的基础上,以生活为依据进行故事情节的组织。这不仅考查考生的构思能力,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对生活的感悟和理解能力。考生根据规定的题目在组织故事情节及选择素材上,能够做到选择自己熟悉的生活,适合自己的素材,不仅能看出考生对生活的感悟与理解能力和构思能力,同时也可看出考生创作能力的潜能。

  (2)表现力、想象力及感受力的考查

  表现力、想象力及感受力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考查考生的几种能力,重点考查考生通过规定的题目编讲故事是否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讲出的故事是否做到三有:即有人、有事、有情。

  有人:即故事中的人物有个性,有特点。无论行走坐卧均符合人物性格,即活生生的人。

  有事:以事件为纽带,讲出人物对事件的态度及具体的人物行动。

  有情:即喜、怒、哀、乐、悲、恐、惊。讲到动情处,能找到人物的真实感觉,做到自己首先受到感动。

  根据命题讲出的故事,要做到突出趣、劲、味。故事要讲得有力度,由小见大,做到故事的开头如“爆竹炸响”,结尾又如撞钟,有回味无穷的效果。编讲的故事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第二部分笔试

  影视作品分析

  看一部规定的影片,看完影片之后写出1700字左右的作品分析。作品分析主要内容:概述作品的故事情节、主题思想及如何运用艺术手段和方式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尤其侧重于分析导演的思维和艺术手法。

  通过影片分析,主要考查考生对作品的理解能力,对艺术的感悟能力、把握能力、认识能力和分析能力,同时也考查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以及文字的组织能力。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面试

  (1)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满分为50分,限时3分钟之内。

  (2)命题表演:满分为60分,限时3—5分钟。

  (3)命题故事:满分为70分,限时3分钟之内。

  2.笔试

  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

  总分满分为300分。

  三、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戏剧影文学专业考试,是为艺术类院校选拔有一定文化基础,有一定创作能力与创作潜能,有培养价值的优秀学苗。因此,戏剧影视文学考试既要遵循艺术教育规律,又要注重学生的文化修养及生活底蕴。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形式为笔试。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1.影视作品分析

  看一部规定的影片,看完影片之后写出1700字左右的作品分析。作品分析主要内容:概述作品的故事情节、主题思想及如何以艺术手段和方式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尤其侧重于分析编剧的思维和艺术手法。

  通过影片分析,主要考查考生对作品的理解能力,对艺术的感悟能力、把握能力、认识能力和分析能力,同时也考查考生的形象思维能力以及文字的组织能力。

  2.命题编写故事

  戏剧艺术是行动性的艺术。编剧是舞台行动的提供者。因此,对生活、对作品的感悟与理解能力、构思能力、感觉能力、想象能力、表现能力是编剧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可以说戏剧情节、矛盾冲突及人物情感的挖掘与升华等是剧作者的重要创作任务。因此,在专业考试中,编写故事被列为必考的项目,意在考查考生的专业基本素质,即上述的“五个能力”。这几个能力的考查,也是作为打分的依据。

  (1)感悟与理解能力和构思能力的考查

  编写故事,首先要求考生对命题理解要准确(不跑题),在理解题目的基础上,以生活为依据进行故事情节的组织。这不仅考查考生的构思能力,更重要的是考查考生对生活的感悟和理解能力。考生根据命题故事,在组织故事情节和选择素材上,能够做到选择自己熟悉的生活,适合自己的素材,不仅要体现出考生对生活与命题故事的感悟与理解能力和构思能力,同时也要体现出考生创作能力的潜能。

  (2)表现力、想象力及感受力的考查

  表现力、想象力及感受力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考查考生的几种能力,重点考查考生“编写故事”是否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编写出的故事是否做到“三有”,即有人、有事、有情。

  有人:即故事中的人物有个性,有特点。无论行走坐卧均符合人物性格,即活生生的人。

  有事:以事件为纽带,编写出人物对事件的态度及具体的人物行动。

  有情:即喜、怒、哀、乐、悲、恐、惊。编写的故事能体现出人物的真实感觉,做到自己首先受到感动。

  编写故事,要做到突出趣、劲、味。故事要编写得有力度,由小见大,做到故事的开头如“爆竹炸响”,结尾又如撞钟,有回味无穷的效果。编写的故事情节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3.文学常识

  文学常识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量以及理解、掌握中外经典文学作品的程度和数量。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

  2.命题编写故事:满分为100分。

  3.文学常识:满分为80分。

  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1.即兴演讲

  检验考生观点阐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2.艺术特长展示

  检验考生的艺术素质、艺术才能和艺术感觉。

  考生选取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其中一种形式展示即可。考生一人考试,不许其他人配合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其他物件如服装、道具、伴奏音乐等自备。

  3.电视作品分析

  检验考生对电视作品的艺术感悟力和理解力。

  观看电视作品两遍,可以在观看时做必要的记录。按试题要求对电视作品进行分析,完成分析文章。

  4.文学艺术常识

  检验考生对文学艺术常识的掌握情况。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即兴演讲(面试)

  考生抽取给定演讲题目,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演讲,满分为100分。

  2.艺术特长展示(面试)

  考试时间在3分钟之内,满分为50分。

  3.电视作品分析(笔试)

  (1)观看电视作品两遍,可以在观看时做必要的记录。

  (2)按试题要求对电视作品进行分析,完成分析文章。

  (3)观看电视作品后答题时间为90分钟。

  该部分满分为100分。

  4.文学艺术常识(笔试)

  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50分。

  总分满分为300分。

  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考试科目及考查内容与目的

  1.朗诵

  检验考生吐字发声、普通话语音语调、音质音色、断句停连等情况。

  2.即兴演讲与形象气质

  检验考生观点阐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作为主持人的形象气质条件。

  3.艺术特长展示

  检验考生的艺术素质、艺术才能和艺术感觉。

  考生选取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其中一种形式展示即可。考生一人考试,不许其他人配合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其他物件如服装、道具、伴奏音乐等自备。

  4.语言基础知识

  检验考生现代汉语语音、文字、词汇、语法、修辞等方面知识。

  (二)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1.朗诵(面试):考前抽取指定朗诵稿件,准备3分钟后参加考试,朗诵稿件在3分钟之内,满分为100分。

  2.即兴演讲与形象气质(面试):考生抽取给定演讲题目,准备3分钟后,在3分钟之内演讲。形象气质考核与即兴演讲同步进行。满分为100分。

  3.艺术特长展示(面试):考试时间3分钟之内,满分为50分。

  4.语言基础知识(笔试):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50分。

  总分满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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