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录取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329分,理科321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高职单考单招艺术专业文化课分数线为:105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105分,理科105分,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满分为450分)。
天津市
2014年高考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为理工285分,文史300分。
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本市艺术类本科招生按照艺术类自划线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艺术类独立学院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
“艺术类自划线院校”批次录取时,由学校自主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根据录取工作的有关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理工类272分及以上的考生、文史类287分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独立学院”批次院校志愿。
河北省
本科提前批A、B:文化326分,专业209分;本科三批:文化314分,专业180分;专科提前批:文化160分,专业160分;
山西省
1、第一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342分;艺术(理)为347分。
2、第二批艺术本科:艺术(文)为311分;艺术(理)为300分。
3、专业成绩控制线: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00分。
4、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待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录取基本结束时根据计划和考生志愿情况另行划定。
5、山西省2014年艺术类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划定如下
山西省2014年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分数线:艺术文104分;艺术理104分。
专业成绩投档资格分:省统考美术专业投档资格分160分。
内蒙古自治区
汉授美术:本科提前(A/B)260分,高职高专160分;蒙授美术:本科提前(A)160分,高职高专160分。
辽宁省
艺术理工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290分,专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200分;
艺术文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320分,专科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220分。
吉林省
艺术类(本科):文科298分,理科290分;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文科228分,理科228分。
黑龙江省
本科艺术院校(含艺术本科一批、二批院校)文化课理科为262分,文科为277分;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文化课为150分。
江苏省
统考公办本科:专业235文化180,统考民办本科:专业220/文化170。
1、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75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
2、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美术省统考文化210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70分/专业20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65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
3、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省控线划定:文化16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55分或校考合格。
上海市
本科:文科254分,理科228分。高职(专科):文科108分,理科157分。
浙江省
艺术类(美术)第一、二批(本科)文化线:文科380分,理科322分。艺术类(美术)第三批(专科)文化线:文科186分,理科128分。
福建省
理科:本科文考成绩分265,专科文考成绩分172;文科:本科文考成绩分 313,专科文考成绩分250。
江西省
今年继续实行分类考试,本科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史/理工综合4个考试科目满分750分,高职(专科)以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技术4个考试科目满分650分计算考生高考总分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和三本省外院校200分;
艺术类二本和三本省内院校306分;
其中外省院校纳入艺术类招生的非艺术门类本科(含三本)专业(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建筑学、广告学等)306分;
艺术类高职(专科)140分;
三校生艺术类:本科332分、高职(专科)126分。
安徽省
本科:文史类312分,理工类271分;高职专科:文史类120分,理工类120分。
安徽省2014年艺术类第二批(美术)本科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679.89分;安徽省2014年艺术类第四批(美术)本科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604.09分。
山东省
山东省2014年艺术类本科文化分数线:艺术文320分,艺术理310分。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享受同样政策的8所院校和浙江传媒学院、内蒙古大学、浙江理工大学、苏州大学、北京印刷学院的部分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划定本校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山东省2014年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分数线:180分。
河南省
本科A 324分,本科B 314,专科180分。
湖北省
艺术本科(一)和艺术本科(二):文化313分。艺术本科(三):文化270分,专业187分;艺术高职高专:文化150分,专业160分;
湖南省
本科二批:文科文化402分,美术专业225分;理科文化328分,美术专业223分。
本科三批(A):文科文化382分,美术专业205分;理科文化308分,美术专业203分。
本科三批(B):文科文化368分,美术专业200分;理科文化259分,美术专业199分。
高职专科批:文科文化160分,美术专业150分;理科文化160分,美术专业150分。
1、在本科提前批中,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政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均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其他省外院校艺术专业以及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音乐类专业的专业及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但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二批文史、理工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即文科类不得低于325分、理科类287分。
2、本科提前批我省省属院校艺术类专业及湖南大学和中南大学的美术类专业、在湘院校分专业划线的艺术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文):文化435分,专业240分;美术(理):文化355分,专业240。
3、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招生的艺术专业的专业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主划定,其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60分。
广东省
一、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文化科总分350分,美术术科236分。
二、第二批本科院校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本科院校):文化科总分340分,美术术科226分。
B线:文化科总分330分,美术术科215分。
三、第三批专科院校
A线(含执行本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文化科总分290分,美术术科200分。
B线:文化科总分260分,美术术科175分。
广西自治区
普通本科:艺术理类265分、艺术文类301分;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理类212分、艺术文类263分;高职高专:艺术理类140分、艺术文类140分。
海南省
本科提前批艺术(文)384分,高职(专科)196分。
重庆市
本科365分(满分750分),高职专科150分(满分450分)。
四川省
本科380分、美术类职教师资285分,高职(专科)180分,美术类对口高职245分。
云南省
本科:文科370分,理科320分;专科:文科330分,理科275分。
贵州省
一、艺术类本科(含一、二本)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艺兼文391分、艺兼理306分
二、艺术类三本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艺兼文367分、艺兼理287分
三、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艺兼文200分、艺兼理180分。
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的院校)本科专业,由院校自行划定高考文化分数线。
西藏自治区
西藏自治区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普通生源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200分,汉族249分。专科:少数民族176分,汉族226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61分,汉族217分。专科:少数民族137分,汉族202分。
陕西省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320分,高职(专科)分数线 191分;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 294分,高职(专科)分数线 179分。
甘肃省
一、使用我省专业课统考成绩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一批 (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统考专业成绩236分、文化298分;
本科二批(三本院校):美术统考专业成绩220分、文化298分;
专科(高职)批:美术统考专业成绩180、文化180分。
二、使用校考成绩院校文化课参照分数线
本科一批 (二本以上院校):美术统考专业成绩合格(180分)、文化220分;
青海省(文化课成绩+统考专业成绩)
文科:本科460分以上;专科353分以上;理科:本科426分以上;专科359分以上。
宁夏自治区
1、艺术类(文史)
区内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40分;
区外院校艺术类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30分;
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三本填报志愿资格线:230分;
区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2、艺术类(理工)
区内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08分;
区外院校艺术类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30分;
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三本填报志愿资格线:230分;
区内外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备注: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为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区内院校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第二批本科录取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按照70%、音乐学类按照65%、舞蹈学类按照50%划定。
上述所有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录取控制最低分数线。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与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新疆自治区
本科一、二批:汉语言文化课 158(参考分数线),民语言(维哈柯)(数学单科最低限分)文化课 128(参考分数线),民考汉及双语班参照汉语言执行,蒙语言(数学单科最低限分)从高到低适当控制分数。
本科三批:汉语言文化课141(参考分数线),民考汉及双语班参照汉语言执行,蒙语言(数学单科最低限分)从高到低适当控制分数。
专科:汉语言文化课 112(参考分数线),民语言(维哈柯)(数学单科最低限分)文化课107(参考分数线),民考汉及双语班参照汉语言执行,蒙语言(数学单科最低限分)从高到低适当控制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