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4-12 来源: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6年关于公示华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及分省分专业计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1号)和《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等文件精神,我校组织进行了专业考试。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经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择优确定了各专业(方向)合格(其中舞蹈学与音乐表演专业分为优秀与合格两个等级)分数线和名单;根据考试情况结合报名人数及学科建设需要制定了2016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
一、合格(优秀)分数线和名单
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学院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合格(优秀)分数线为:
音乐学合格分数线:63.45分;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优秀分数线:88.60分;合格分数线:82.40分;
音乐表演(弦乐)优秀分数线:84.43分;合格分数线:80.29分;
音乐表演(管竖打)优秀分数线:86.14分;合格分数线:80.00分;
音乐表演(民乐)优秀分数线:86.33分;合格分数线:83.67分;
音乐表演(钢琴)优秀分数线:91.00分;合格分数线:86.00分;
舞蹈学优秀分数线:90.00分;合格分数线:86.60分;
同时,已过省级统考分数线但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未组织视唱练耳、乐理统考,而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视唱练耳、乐理科目统一考试的,所考科目必须达到60分。
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凡达到我校认定标准者,请在我校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在线打印《华南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合格证》。持有上述证书的考生,仍需按照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参加全国高考。
成绩查询网址:http://121.8.154.219:9492/ispark-scut-web/ispark/scut/FzChengJiChaXun/toKsChengJi.do
二、2016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
省份/专业 | 音乐学 | 音乐表演 | 舞蹈学 | 小计 |
甘肃省 | 9 | 2 | 11 | |
广东省 | 5 | 27 | 3 | 35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0 | 0 | ||
海南省 | 0 | 6 | 6 | |
河北省 | 3 | 2 | 5 | |
河南省 | 3 | 3 | ||
湖北省 | 0 | 0 | 0 | |
湖南省 | 1 | 15 | 9 | 25 |
江西省 | 1 | 4 | 0 | 5 |
辽宁省 | 1 | 2 | 3 | |
山西省 | 0 | 0 | 0 | |
陕西省 | 1 | 0 | 1 | |
四川省 | 1 | 1 | ||
重庆市 | 2 | 2 | 4 | |
总计划 | 8 | 72 | 30 | 110 |
备注:1.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2.“0”计划的省(区、市)考生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将使用未分省计划进行录取。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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