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院校简章 > 2016年院校简章 > 正文

2016年绍兴文理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信息


时间:2016-06-04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bnei2跳转页

进入招办

  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绍兴文理学院,学校部委码:10349

  (二)校址:

  校 本 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 邮编:312000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城南大道900号 邮编:312000

  兰亭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镇 邮编:312045

  上虞校区: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东山路368号 邮编:312300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绍兴文理学院

  (六)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艺术类招生计划:

  将于6月中旬公布,最终请以各省招生办发布的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

  认可各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美术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本科)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艺术类第三批(高职专科)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4.5×50%。

  非浙江省: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美术统考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部分省份对省外院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有明确要求和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

  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政策

  湖南省、江苏省音乐学专业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其它省份音乐学专业招生均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音乐类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本科)综合分=文化分×50%+专业分×7.5×50%。

  非浙江省: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高考专业总分×100×50%

  具体信息详见: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音乐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书法学(师范)专业录取政策

  书法学专业实行专业校考。在专业校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书法学专业相关艺术类本科同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原则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生计划单立省份(湖南、山东、山西、广西、浙江),专业成绩第一名考生,首轮投档进入我校的,可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50%+考生专业成绩×50%。

  具体信息详见: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书法学(师范)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5-88345555,88341838(传真)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508号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2000

  学校网址:www.usx.edu.cn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