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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


时间:2016-05-06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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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招办

  遵照有关省区的投档方式及比例规则进行录取。2016年开始,沈阳建筑大学在辽宁省美术类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2016年,我校艺术类招生不单独组织美术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将统一采用考生所在地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美术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美术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

  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遵照执行其相应的投档、录取政策,并按照各省区的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我校所在艺术类批次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区,我校将在省区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以其高考成绩与省级艺术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省级艺术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

  ①专业志愿靠前者;

  ②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

  ③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

  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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