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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时间:2016-04-28 来源: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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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份及招生代码 录取批次 科  类 2015年批次控制线 2015年录取分数
最高分 最低分
重庆 5021 艺术-本科 美术类 文化367/专业205 专业230 专业205
音乐表演(音乐学) 文化270/专业177 专业197.9 专业177.5
音乐表演(声乐) 文化270/专业208 专业226.5 专业208.5
音乐表演(通俗流行音乐) 文化270/专业186 专业229.3 专业191.5
音乐表演(器乐) 文化270/专业190 专业201.8 专业192.5
戏剧影视表演类 文化340/专业202 专业222.5 专业202.3
播音主持类 文化382/专业208 专业230.3 专业208.3
编导类 文化424/专业218 专业250 专业218
舞蹈类 文化200/专业227 专业237.5 专业227
艺高职高专 美术类 文化120/专业195 专业252 专业215
四川 5096 艺术本科批 美术类 文化380/专业210 专业219 专业218
戏剧影视表演 文化300/专业305 专业310 专业307
音乐表演类 文化270/专业275 专业303 专业275
编导类 文化400/专业210 专业219 专业213
艺术专科批 美术类 文化180/专业180 专业246 专业232
浙江 5028 艺术第二批 美术类(文) 文化350/专业65 综合500 综合488
美术类(理) 文化327/专业65 综合490 综合460
编导类(文) 文化416/专业55 综合485 综合474
播音主持类(文) 文化416/专业55 综合496 综合488
戏剧影视表演类(文) 文化293/专业55 综合503 综合483
音乐表演类(文) 文化293/专业50 综合417 综合417
湖北 5227 艺术第三批(本科) 美术类(文理) 文化285/专业183 综合508 综合488
编导类(文理) 文化387/专业198 综合372 综合358
河北 本科第三批 美术类(文理) 文化308/专业180 专业246 专业232
福建 艺术本科批B 美术类(文) 文化300/专业195    
美术类(理) 文化267/专业195    
播音与主持类(文) 文化300/专业195    
音乐表演类(文) 文化300/专业195    
编导类(文) 文化300/专业195    
河南 6712 提前艺术本科B段 编导类(文) 文化330/专业120 专业153 专业147
新疆 3600 本科第三批提前批 美术类(文理) 文参137/专业 专业229 专业205
高职(专科)提前批次 美术类(文理)   专业206 专业190
山西3251 本科二批C(艺术) 舞蹈类(文理) 文259、理202/专业62 专业64.6 专业64.6
播音与主持类(文理) 文259、理202/专业76 专业82.2 专业76.8
美术类(文理) 文259、理202/专业193 专业214.3 专业197
戏剧影视表演类(文理) 文259、理202/专业79 专业85.7 专业79.5
宁夏 5063 艺术本科 舞蹈表演(文) 文资239/专业资格58 专业79.3 专业62.6
美术类(文) 文资260/专业资格180 专业228 专业190.3
江苏8635 艺术民办1小批 美术类 文化225/专业170 专业217 专业178
广西13589 独立学院提前批 编导类(文) 文化247/专业215 专业224 专业224
播音主持(文) 文化247/专业243 专业259 专业245
贵州 0226 体育艺术三本 美术类(文理) 文354、理279/专业180 专业219 专业218
音乐表演(文理) 文330、理260/专业128 专业214 专业187
编导类(文理) 文378、理298/专业181 专业233 专业223
提前录取专科 美术类 文200、理180/专业150 专业244 专业216
海南 1057 本科提前批 美术类(文) 文383/专业158.3 专业178 专业167

  2015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学校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3.艺术类专业以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无联考成绩而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校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在录取规则上有具体要求,则按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4.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5.学校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6.对无我校志愿但愿意服从调配,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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