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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兰州城市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时间:2016-04-22 来源: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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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兰州城市学院甘肃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统计

批次

专业名称

校控线

省控线

文化课

专业课

文化课

专业课

艺术类
本科一批

视觉传达设计

295

256

270

234

环境设计

320

258

产品设计

304

252

服装与服饰设计

302

250

工艺美术教育

309

250

音乐学(舞蹈)

286

216

208

206

音乐学(声乐教育)

335

262

270

255

音乐学(声乐表演)

294

262

音乐学(器乐教育)

316

236

208

200

音乐学(器乐表演)

256

234

音乐学(理论作曲)

334

237

270

211

音乐学(国际乘务)

326

230

325

230

广播电视编导

406

212

395

202

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282.5

325

236

  州城市学院2015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统计

  近几年均不公布,需要了解这方面信息的考生可电话咨询兰州城市学院招生办:0931-7601082

  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招生不限男女比例。我校在河北、山西两省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课校考,两省考生须获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其他省份,均使用本省对应的艺术统考成绩,不组织校考。

  2、音乐、音乐学(国际乘务方向)、美术、舞蹈类专业的录取原则为: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合格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考试合格,按照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总分×50%+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满分为300分,文化成绩满分为750分)。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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