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院校录取线 > 2015年院校录取线 > 正文

2015年湖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时间:2016-01-17 来源:中国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综合最低分

省份

音乐类

舞蹈类

美术类

综合最低分

综合最低分

综合最低(文)

综合最低(理)

辽宁

309.40

生源不足

河北

309.50

326.00

306.10

河南

264.60

286.90

259.70

内蒙古

300.17

286.52

256.20

山西

299.31

315.70

291.10

陕西

280.60

四川

286.41

254.75

292.70

广东

326.47

生源不足

广西

288.81

302.60

282.38

湖北

295.90

江西

290.10

浙江

284.04

生源不足

314.80

江苏

250.84

234.50

252.60

安徽

321.79

312.05

317.20

甘肃

240.74

313.00

293.30

山东

324.28

292.60

309.20

福建

305.70

贵州

321.40

省份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戏剧影视文学

综合最低(文)

综合最低(理)

文化最低(文)

文化最低(理)

文化最低(文)

文化最低(理)

辽宁

河北

300.20

499.00

436.00

河南

276.20

280.80

464.00

319.00

内蒙古

山西

307.00

431.00

陕西

四川

310.20

生源不足

439.00

469.00

广东

481.00

广西

湖北

314.40

462.00

413.00

江西

浙江

江苏

261.00

安徽

320.80

366.00

512.00

521.00

493.00

378.00

甘肃

407.00

山东

322.00

348.00

530.00

513.00

福建

贵州

  备注:

  省外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省外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湖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湖南省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办法执行。

  湖南师范大学2015年录取规则

  考试分为术科考试和文化考试。湖南省考生参加湖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湖南省以外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术科校考且取得合格证,并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且达到要求,方可填报我校志愿。

  省外考生取得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取得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省外考生取得我校美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我校音乐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我校舞蹈学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取得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能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填报我校美术学、艺术设计学、绘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能填报我校志愿。我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术科校考分数×60%+高考文化分数×40%),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