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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闽江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时间:2015-09-01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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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2015年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批次

科类

专业

录取最低综合分

艺术类本科B批
(校本部)

美术文

环境设计

536.35

视觉传达设计

536

绘画

533.6

雕塑

529.8

服装与服饰设计

532.05

美术理

环境设计

537.25

视觉传达设计

528.55

绘画

521.85

雕塑

521.4

服装与服饰设计

527.15

音乐文

音乐学

537.95

音乐学(师范)

548.4

音乐理

音乐学

506.3

音乐学(师范)

528.7

表演文

服装与服饰设计

478.35

艺术类本科B批
(闽台合作项目)

美术文

环境设计

524.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520.6

美术理

环境设计

513.9

服装与服饰设计

505.55

福建省内的艺术类专业采用按综合分排序录取的原则。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其中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专业控制线。当考生的综合分排序出现同分的情况时,按照考生文考的位次,文考位次在前者优先录取。

闽江学院2015年在福建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

省份

类别

科类

专业最低分

备注

广西

美术类

艺术文

162.4

校考成绩

艺术理

165.2

校考成绩

音乐类

艺术文

86.5

校考成绩

艺术理

83.25

校考成绩

江西

美术类

艺术文

164

校考成绩

218.34

江西联考成绩

音乐类

艺术文

90

校考成绩

江苏

美术类

艺术类

165

校考成绩

音乐类

89.1

校考成绩

服装表演类

90

校考成绩

黑龙江

美术类

文艺

158.2

校考成绩

音乐类

92.6

校考成绩

服装表演类

86

校考成绩

山东

美术类

艺术文

156.2

校考成绩

艺术理

157

校考成绩

音乐类

艺术文

89.6

校考成绩

艺术理

校考成绩

服装表演类

艺术文

80

校考成绩

艺术理

90

校考成绩

福建省外的艺术类专业采用“文考上线,按专业排名录取”的原则。录取时,在考生高考成绩过各省艺术类录取文化控制线的情况下,按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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