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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2-06 来源:西安外事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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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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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第1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2条 志愿优先,分数排序。即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凡我院组织艺术考试的省份专业课执行校考成绩,没有组织艺术校考的省份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统考)成绩。

第3条 对男、女考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第4条 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和录取;

第5条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6条 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第7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本科:15000元/生·学年

专科:12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八人间)、1600元/生·学年(六人间)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8条 我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勤工助学: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毕业及就业

第9条 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西安外事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通过毕业设计,可按照教育部和学院的相关规定,申请艺术学学士学位;优秀的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陕西省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10条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学生可通过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法,使其获得满意的就业岗位。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88513888

学校办学地点: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18号

邮编:710077

网址:http://www.xaiu.edu.cn

欢迎进入:西安外事学院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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