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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2-02 来源:陇东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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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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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1、美术学、美术学(书法方向)、视觉传达设计和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3、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4、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一)学费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500元/学年/人。

  (二)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甘肃省庆阳市兰州路45号

  邮编:745000

  招生网站网址:http://zsjyc.ldxy.edu.cn

  E-mail:8620919@qq.com

  联系电话(传真):0934-8658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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