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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29 来源: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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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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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报考我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的美术类考生,专业成绩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联考成绩。已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凡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依照综合成绩=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的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报考我院的文理科考生一起排队)。

  我院音乐学专业仅在河北省投放招生计划,按照河北省的艺术类考生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7-8887322、0317-8887323

  传 真:0317-8887027

  网 址:www.bjtuhbxy.cn

  电子邮箱:zsbgs@bjtuhbxy.cn

  通信地址:河北省黄骅市学院西路2009号

  邮政编码:061199

 

欢迎进入: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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