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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华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21 来源:南华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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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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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对符合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政策的考生,按下列规定录取:

  1、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文化、专业成绩按4.5:5.5的比例计总分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录取时按文科、理科分别录取,或按生源省市政策录取。

  3、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依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

  2015年收费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我校2014年艺术类本科学费为:8000元/学年(供参考)。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邮编 :421001

  咨询电话 :0734-8282553 8282530 传真 :0734-8282553

  招生邮箱 :zs@usc.edu.com 学校网址:http://www.usc.edu.cn

欢迎进入:南华大学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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