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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师范学院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16 来源:湖北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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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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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联考)合格证,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美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
4、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进校后在美术学院培养。

联系方式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邮 编:435002
咨询电话:0714-6575861/6575862/6575863
邮 箱:hbnuzsgz@126.com
网 址:http://www.zsxx.hbnu.edu.cn
微 信:湖师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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