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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邵阳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13 来源:邵阳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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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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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
学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的情况下,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50%+ 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 = 专业成绩×60%+ 文化成绩×40% )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它事项
1.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检,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学费:学校执行湖南省物价局确定的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 6000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湖南省物价部门2015年最新核准的学费标准收取。
3.我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请见附表1,各考点报名考试时间安排请见附表2。

校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   邮编:422000
电话:0739-5432591   5431791   传真:0739-5430133
网址:http://www.hnsyu.netE-mail:hnsy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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