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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12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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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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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在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 + 高考文化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专业按考生的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 ÷ 专业考试满分 × 100 ) × 60% + (高考文化考试成绩 ÷ 高考文化考试满分 × 100 ) × 4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重要启事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注意:我校从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以免上当受骗。

其它
1、学费标准:人民币100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2、本录取原则解释权属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 2 号 重庆邮电大学
邮政编码: 400065
重庆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 023-62468661 、 62461253 (兼传真)
重庆邮电大学传媒艺术学院电话: 023-62461192 (兼传真)
联 系人:阮 老师、 夏 老师、 魏 老师
学校网址:www.cqupt.edu.cn
学校招生网址:zs.cqupt.edu.cn
热忱欢迎有志于从事传媒艺术事业的青年朋友报考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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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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