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5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5年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10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bnei2跳转页

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文理兼收。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投档考生的高考实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相加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按照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若国家调整2015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我校将执行新标准。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产品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2个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授予学位

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相应艺术学学士学位。


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2. 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发现有舞弊者,取消认定或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相关工作人员在选拔及录取中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其他

1.有关艺术类招生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我校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

2.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邮政编码:100029

招生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邮箱:zsb@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或64436198;

产品设计专业咨询010-64437065或64434738;

数字媒体艺术咨询010-64435019转802或64442932

欢迎进入: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