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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苏州科技学院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09 来源:苏州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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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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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仅对上述浙江等设置专业校考的4省考生),各项成绩达到所在省相应批次投档要求,根据公布的各省招生计划,按专业成绩(设置校考省份指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其它省份指参加该省专业省统考成绩,下同)和文化成绩相加所得综合分,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分省择优录取和安排专业。若所在省投档时已将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为综合分,则以折算后的综合分排序。

其他说明

  1、本简章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2、本简章由苏州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科锐路1号

  邮 编: 215009

  电 话: 0512-68096117(招生办)

  0512-6824704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512-68413130(传媒与视觉艺术学院)

  网 址:http://www.usts.edu.cn

  E-mail: zsb@mail.us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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