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4 来源:浙江科技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办法
(一)入围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浙江省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
(二)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考生在填报艺术类第一批提前批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科技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或专业类一致,否则无效。
(三)我院根据公布的各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三个部分折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实践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60%,高考成绩占30%。美术与设计理论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40%,高考成绩占50%(每分数都折合成满分100分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实践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60%+高考成绩×30%。
美术与设计理论类: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高考成绩×50%。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3 + 1×成绩为A的科目总数 + 0.5×成绩为B的科目总数)×10。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注2:所在学校参加浙江省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在计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时,以我院指定的“九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计算。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浙江科技学院招生办(邮编:310002)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164630
浙江科技学院网址: http://www.caa.edu.cn
浙江科技学院招生网: http://zsb.zust.edu.cn
浙江科技学院体育教学部咨询电话:0571-87164688
浙江科技学院享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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