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4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高考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高考录取原则】
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专业校考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文化控制线上20分(注:我校在江西省执行省属本科高校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原始分为150分),按照各生源省份校考成绩排名录取。我校录取不分文理,不设专业级差。
校考成绩湖北省前五名考生,其他省份前三名考生(该政策仅对招生计划10人以上省份实行),在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达到70分(原始分为150分),我校将予以录取。
【考试纪律及入学资格审查】
考生应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纪律。广东考生初试网上提交作品应为本人真实作品,我校将对入围复试考生及其推荐人进行公示,如存在推荐人为虚假信息,提交作品非本人独立完成,或经后期电子技术处理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我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考生所有校考成绩,并将违规事实上报生源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对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视情节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我校将在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3334、67863404、67862239
监督电话:027-67863206、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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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