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04 来源: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须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采取以下录取方式: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志愿优先,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做参考。
2.数字媒体艺术、摄影、表演、音乐表演(声乐表演)、音乐表演(现代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志愿优先,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做参考。
3.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志愿优先,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划定),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注:对于投档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执行省内规定。
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我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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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画室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