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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石油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02 来源:西安石油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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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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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成绩公布
   2015年4月10日前公布专业课校考成绩及合格分数线。考生可以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再单独寄发校考专业合格证。

录取原则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美术类专业:陕西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校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考生在文化课、专业课统(联)考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课统(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外省组织专业校考试卷运输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试卷遗失或损坏,则视当地省统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
   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对招生专业的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以教育部、相关省(市)高考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入学资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文化课、专业课及体检结果等方面的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xsyu.edu.cn
   招办邮箱:zhshban@xsyu.edu.cn
   招办电话:029-88382310,88382299
   通信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65

本录取原则的最终解释权在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

欢迎进入: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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