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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传媒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河北省)


时间:2015-01-02 来源:河北传媒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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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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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1、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其专业方向、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文化产业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表演及其专业方向,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由我院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美术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参加初、复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8日—3月12日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初试结果和复试时间。
   2015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http://zs.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院不再统一邮寄。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1-85100688 85100699

欢迎进入: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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