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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贺州学院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02 来源:贺州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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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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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原则
   遵照2015年教育部及各省艺术类招生文件相关录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录取。
   (一)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在本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二)不限单科成绩,英语不作要求。
   (三)我校未设点校考的省份或专业,以省联考或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设点校考的省份和专业,以校考成绩为录取依据。

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芳林路147号(邮政编码:542899)
   (二)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774—5201598、5201698、5228686、5228683(传真)
   音乐学院(音乐学、舞蹈学专业):0774-5220242/5228526
   设计学院(美术类专业):0774-5220443/5228525
   文化与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0774-5288051/5289475
   (三)招生网址: www.hzu.gx.cn/zsb
   (四)邮箱:hzxyzsbgs@163.com

欢迎进入:贺州学院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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