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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电影电视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5-01-01 来源: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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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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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各专业录取原则及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一)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
  ①我院艺术类专业在省外招生的录取工作在生源所属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及其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生源地当年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政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②我院艺术类各招生专业均文理兼收,且招生计划的投放原则上不分文科、理科(具体情况依据各生源地的规定可作适当调整)。
  ③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办法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我院认定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④对于承认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省级联考(统考)成绩的考生,其录取原则按照所在省份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2、普通类专业
  我院的录取原则是: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检查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专科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原则
  1、播音与主持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分×80%+文化折算分×20%

  2、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专业折算分×90%+文化折算分×10%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
  综合成绩=考生专业成绩+考生文化成绩
  说明:
  ①专业折算分=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总成绩(满分)×100
  ②文化折算分=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总成绩(满分)×100
  如该专业在所在省份无校考,采用当地统考或联考成绩,则该专业的录取原则遵照该省份该专业的相应录取原则进行。

违纪、违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我校将其违规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查询及专业合格证打印
  考生于2015年4月登陆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生网报名系统进行专业录取结果查询(地址:www.scftvc.com )。
  专业考试合格者核对考生信息,填写高考考生号,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

学费及住宿费
  艺术类本科、专科学费:15000元/年;
  非艺术类本科、专科学费:120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学生宿舍均为四人间)。

联系方式
  学院官网:
  新浪微博:@四川电影电视学院招就处
  学院微信:scdydsxyzjc
  招生Q Q咨询:2217336274
  招生咨询电话:028-87512806 87516537
  学院金牛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华严路8号 邮编:610036
  学院安仁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安仁镇金山路188号 邮编:611331

欢迎进入:四川电影电视学院 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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