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录取原则 > 2015年录取原则 > 正文

2015年通化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12-31 来源:通化师范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bnei跳转页

bnei2跳转页

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进入招办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对取得我校专业课考试合格证(我校没有设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并达到各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音乐学、音乐表演、美术学、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雕塑、动画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校考专业测试成绩前三名者,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省艺术类最低分数线后,优先录取。文理兼招(混合投档)专业,如本科最低控制线不同时,录取时文化课分数按文理科控制线之差进行校正后排序录取(例:如文科线高于理科线X分,则理科文化课成绩均加上X分进行折算后文理科排序录取)。

学费标准
   音乐学、音乐表演:6200元/年;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5400元/年;动画、广播电视编导:6200元/年。

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435-3209788;传真:0435-3665877
   网址:http://www.thnu.edu.cn
   地址:吉林省通化市育才路950号 学校代码:10202 邮编:134000

监督
   纪检委实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35-3208012(纪检委)
 
通化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 12月

欢迎进入:通化师范学院 招生大全。其中包含历年文化录取分数线、招生简章、专业成绩、院校简介等。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这篇文章很好,我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