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3 来源:长春师范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5年全国美术高考招生简章,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的美术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师范大学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是吉林省重要的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师资及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基地,是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0个教学单位,有67个本科专业,覆盖文、理、史、教育、管、法、工、艺术等八个学科门类;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目前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近三届本科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5%以上,就业率居于省属高校前列。学校图书馆馆藏丰富,拥有1个多功能体育馆和1个高标准运动场,校园网设施先进,网上教学资源丰富,能够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提供良好服务。
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拥有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1个吉林省高校重中之重立项建设一级学科,有3个吉林省"十二五"优势特色重点立项建设学科;2011年,在教育部"授予博士学位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中,学校"东北民族与边疆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项目"获国家批准,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有9个吉林省特色专业,3个吉林省品牌专业;拥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7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校外实践教育基地、3个吉林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10个省级科研平台,"东北民族历史与文化研究中心"被评为首批吉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
2012年学校承办全国第十二届冬季运动会开幕式文艺演出,成为第一个独家承办全国性体育赛事开幕式整场演出的省属高校,并荣获第十二届全国冬季运动会贡献奖。学校与澳大利亚、俄罗斯、西班牙、日本、韩国、加拿大等十几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
2015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开始招生,欢迎广大学子报考长春师范大学!
二、招生专业
2015年我校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等本科专业招收艺术类考生。
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表
学院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专业性质 | 计划数 |
音乐学院 | 音乐学 | 师范 | 60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师范 | 138 | |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 师范 | 12 | |
音乐表演 | 师范 | 20 | |
舞蹈学 | 师范 | 15 | |
舞蹈表演 | 师范 | 15 | |
美术学院 | 美术学 | 师范 | 60 |
书法学 | 师范 | 27 | |
环境设计 | 非师范 | 35 | |
环境设计 | 非师范 | 8 | |
动画 | 非师范 | 30 | |
绘画 | 非师范 | 30 | |
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34 | |
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8 |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128 | |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 | 非师范 | 22 | |
传媒科学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非师范 | 60 |
戏剧影视文学 | 非师范 | 72 | |
戏剧影视文学 | 非师范 | 18 | |
广播电视编导 | 非师范 | 85 | |
广播电视编导 | 非师范 | 25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非师范 | 30 | |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非师范 | 96 | |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非师范 | 44 | |
动漫实训基地 |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 | 非师范 | 120 |
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 | 非师范 | 40 |
三、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取得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报名资格后方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专业男女生均可报考;美术类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m-1.85m、女生身高1.63m-1.75m,其他身体健康状况参照《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我校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采用直接使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和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校考两种方式(具体情况见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参加校考的考生需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指定的长春师范大学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不允许跨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有统考合格要求,考生所报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校考;如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应专业无统考合格要求,考生可报考我校校考。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招收文、理科艺术类考生;其它专业只招文科艺术类考生。
吉林省考生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或2015年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及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三张。
四、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吉林考点(报名与考试地点设在长春师范大学)
报 名 日 期 |
考 试 日 期 |
招 生 专 业 |
招生范围 |
2015年1月13-15日 |
2015年1月16—17日 |
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 |
吉林省 |
2015年1月16-18日 |
2015年1月19日 |
书法学 | |
2015年1月16-18日 |
2015年1月19—20日 |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 |
2015年1月16-18日 |
2015年1月20日 |
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
注: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在吉林省使用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不设校考。
2.省外考点:我校在省外设立的校考考点的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招生专业和招生范围将陆续公布,敬请关注!
3.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动,以长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五、录取原则
艺术类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投档。投档进线后按"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专业课满分全部折合成400分)"计算综合成绩,专业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和报考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高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若生源不足,我校使用该省(区、市)该专业的省统考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该省(区、市)该专业无省统考,我校认可同类院校、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注:如此录取原则有违考生所在省(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则遵循考生所在省(区、市)录取原则。
六、有关规定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二)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持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三)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视唱练耳:练耳为笔试,内容包括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五项,满分60分。视唱为面试,考生抽取两道视唱考题,自选一道应试,满分40分。共计100分。
2.声乐(美声、民族或流行演唱唱法):考生须准备歌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3.器乐(钢琴、西洋乐器、民族管弦乐器):考生须准备乐曲两首,现场抽签选取其中一首应试,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项为必考内容,第2、3项自选一项为主项。
计分方法:主项×2+副项+视唱练耳
(二)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满分400分)
1.基本功:由评委统一组织,统一测试,满分100分。
2.跳转翻技巧组合:限时30秒--1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3.剧目:舞种不限,限时90秒--120秒之内,舞蹈服装、音乐及道具自备,满分100分。
4.即兴表演:即兴表演不命题,以抽签形式确定表演音乐,限时2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说明:以上第1、2、3、4项均为必考内容。
计分方法:基本功+跳转翻技巧组合+剧目+即兴表演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满分400分)
1.即兴主持: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以内完成,满分200分。
2.稿件朗读:自备散文,满分100分。
3.才艺展示:小品、声乐(清唱)、器乐、舞蹈任选其一,题材自定,限单人表演,2分钟内完成,道具、乐器(钢琴除外)和舞蹈伴奏乐考生自备,也可无道具、无伴奏表演,满分100分。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满分400分)
1.面试:即兴评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编导创意,满分100分;(2)作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满分400分)
1.面试:话题阐述。现场抽取试题,准备5分钟,2分钟内完成,满分200分。
2.笔试:(1)故事编写,满分100分;(2)叙事散文写作,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六)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
1.考试科目:
面试:形体五官(200分)、风度举止(125分)、动作反应(50分)、普通话表达能力(100分)、才艺展示(125分),满分600分。
说明:根据《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要求,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年度招生计划1:6的比例进行,考生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都合格后按年度招生计划1:4的比例发放合格证。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当日公布参加体检的考生名单,考生自行选择是否参加体检,如不参加体检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体检结束一周后考生登陆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体检结果,如对体检结果中胸透、肝功化验、心电图三项检查结果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经航医同意后,由学校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其它项目检查以航医鉴定结果为准,学校不予复检。
(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绘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满分400分)
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试卷为4开);
2.素描200分,色彩200分,满分400分。
说明: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只在吉林省招生。
(八)书法学(400分)
1.考试科目:临帖和创作(试卷为四尺宣纸以内);
2.临帖200分,创作200分,满分400分。
八、热点关注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4+0"培养方式,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共同制定的教学计划,通过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优秀师资、到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学习等方式共同培养学生。本教育项目采取"3+1"和"4+0"两种培养方式: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一、二年级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三年级可赴俄罗斯插班学习一年,四年级回到学校完成毕业设计或论文,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另一种培养方式是学生在校修满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可获得长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本教育项目是在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借鉴俄罗斯设计艺术教育的优势,利用中外合作办学的平台聘请国际知名的中外学者前来讲学、交流,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从事设计的专门人才。
书法学专业(师范类):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我校书法学专业立足于"书法教育"这一专业特色,注重高等书法教育"文化"与"艺术"的双重性,依托我校"大文科"雄厚的办学实力,以美术学、文学、教育学等学科为支撑,资源共享,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传统文化素养的实用型书法专业人才。教学以书法创作与书法理论为主,兼具篆刻、中国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法,并适当增加汉语言文学专业主干课程。学校本着"文化"与"艺术"并重的原则,围绕中小学书法教育展开教学和科研,培养具有较高文化和艺术素养的复合型专业书法人才,以适应将来的书法教学、创作和研究及相关艺术工作。结合中小学书法学专业师资力量短缺和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3年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申报书法学本科专业并获得批准,2014年正式面向全国招生。
九、艺术类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性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和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音乐表演专业(师范类):本专业通过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培养能够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及合奏(唱)等。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四)舞蹈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教学、编创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实用型舞蹈艺术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国舞蹈史、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等。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五)舞蹈表演专业(师范类):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表演与编导的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有较好的审美感和创造性思维,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备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和学校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与策划以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能力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芭蕾舞基训、古典舞基训、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等。毕业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学校、科研单位、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六)美术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和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和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创作、装饰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装帧设计、电脑美术设计等,油画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毕业生可在大、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从事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的研究、管理、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
(七)书法学专业(师范类):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宽厚的书法学科专业知识、较强的书法专业技能、较为宽阔的文化视野,以及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书法教学以及书法艺术的综合应用等工作的实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书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书法创作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书法欣赏及评价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古代书论选读、文字学、诗词鉴赏、碑帖学、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通过开设专业课程、通识课程、选修课程和实践创新课程等多层次课程,使学生达到专业技能较强、综合素养较高和发展方向较广的要求,以适合将来在各级学校从事书法教学、教研工作及在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社等企事业单位从事相关的文化工作。
(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艺术设计史、装饰设计、图形创意、版式插图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展示设计等。
(九)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十)动画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旨在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当代社会需要、具有较高艺术素养,较全面的专业基础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熟练掌握动画制作理论与现代技术手段,深刻了解动画艺术内涵与外延,能够在媒体制作及文化艺术产业岗位上从事动画创意设计与制作、动画产品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等方面的的应用型、涉外型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装饰基础、立体构成、动画造型设计、摄影、分镜头设计、二维动画基础、三维动画基础、原画设计、动画视听语言、非线性编辑、吉祥物设计、卡通雕塑、实验动画、动画产品材料研究、动画短片创作、后期合成、动画产品设计与开发。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卡漫设计与创作,动画色彩、动画配音、动画短片拍摄等。学生毕业后可以就业于二维动画设计师、动画原画设计师、动画模型设计师、动画衍生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师,也可在影视动画制作及电视传媒行业、广告传播等商业制作公司,游戏、网络动画等互联网互动娱乐领域,手机游戏、手机动漫等无线娱乐领域从事相关工作。
(十一)绘画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绘画艺术创作、教学 、研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文化艺术领域、教育、设计、研究、出版、管理单位从事教学、创作、研究、出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绘画艺术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艺术思维与绘画造型的基本训练,具备绘画创作的基本能力。本专业设有油画和中国画两个方向:中国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以继承和发展民族绘画的优秀传统,重视生活与艺术的关系,提倡创新,培养具有扎实专业技能、合理知识结构、全面综合素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美术专业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外美术史、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素描、白描、书法、构图、创作、艺术实践等;油画专业教学研究方向旨在培养德才兼备,专业基础理论及专业技能较强,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油画及影像媒体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图、平面构成、色彩构成、抽象画、传统油画材料技法、现代油画材料技法、油画、创作等。
(十二)产品设计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是一门集人文艺术和计算机技术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随着商业化进程的发展,市场对产品造型设计专业的技术人才十分紧缺。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创新设计基本知识,具有设计能力与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的高级实用性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设计素描、产品速写、设计图学、快速表现技法、视觉传达设计、形态设计、产品设计原理与方法、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设计与AutoCAD、RHINO产品三维建模、三维造型Cinema 4D渲染技法、设计心理学、IT信息产品语义学等。毕业生可在工业设计公司、IT产品设计与制造、家具、玩具、影视动画公司、游戏后期产品设计等企业从事产品三维造型设计、新产品开发、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
(十三)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主要是培养平面广告设计人才。主要采用"设计项目教学法"进行教学,通过贴近于实际应用的教学案例,让学生了解平面广告设计流程及内容,掌握平面设计领域中各种设计项目的设计规律与表现技法,让学生熟练使用多种平面设计软件,使学生具备可以完成平面广告设计任务的能力。课程设置包括素描、色彩、构成、图案设计、表现图技法、摄影基础、艺术概论、现代广告设计概论、POP广告手绘技法、广告图形创意、平面广告形象设计、插画设计、世界优秀平面广告设计作品赏析、平面广告设计原理、海报招贴设计、机构形象(VI)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结构与装潢设计、平面设计软件应用、3DS MAX三维效果表现、印刷工艺等。毕业生可在广告公司、设计公司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在电视台、报社、杂志社、大型网站等媒体单位的平面设计部门担任美术编辑,在企事业单位的策划部门担任平面设计师等。
(十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培养具备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复合型人才。实行"模块式"教学是我校播音主持专业的特色。课程设置包括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广播播音主持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本专业毕业生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行业,从事新闻播音、专题播音及影视节目主持等工作。
(十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开设传播学、新闻学、艺术学以及广播电视艺术学的专业课程,主要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十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戏曲舞台和影视创作基本理论以及剧本创作和编导技巧能力,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戏剧戏曲和影视相关学科领域从事创意策划、创作、研究、教学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戏剧剧本写作、影视编剧、经典戏剧作品剧作分析、经典影视作品剧作分析、中外文学、中外电影史、表演导演艺术基础、视听语言、舞台美术基础、摄影摄像等。
(十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培养具备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和观察、概括生活的能力,能够运用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的技巧独立创造舞台和银幕、荧屏艺术氛围,具备戏剧、戏曲、影视和其他舞台演出的美术设计(含灯光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布景绘制)等方面的能力,能在剧院(团)、电影厂、电视台、影视制作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单位从事美术设计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包括空间造型设计、舞台设计、数字创意与角色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影视模型与置景等方面。
(十八)表演(空中乘务与礼仪)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培养能够熟练掌握所学专业技能,并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高级服务管理人才。课程设置包括民航发展史、客舱服务与管理、民航乘务英语、民航空乘礼仪等。学生毕业后可推荐到国际及国内各大航空公司担任民航乘务员、民航安全员或从事安检、VIP服务、值机、票务、海乘、路乘等工作。
(十九)动画(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非师范类):本专业重点培养从事动漫画编导与制作的双师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动画素描、运动规律、分镜、设计稿等,从文学音乐表演到二维三维动画的专业课程,着重产教结合,为就业奠定坚实基础。毕业生可在电视台、动画游戏公司、影视制作公司等从事相关工作,也可在院校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6168222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77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 编:130032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cnc.org
E-mail:ccsfdxzsb@163.com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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