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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时间:2015-06-21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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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情况表

1、美术类本科

省份 美术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甘肃 14 876 788 12 910 796 13 890 804 7 856 734
河北 5 930 824 7 906 846 11 979 847 6 900 829
江苏 8 701 670 9 720 695 9 741 699 4 769 693
江西 6 826 758 10 802 747 11 847 796 4 828 785
广西 6 905 820 6 895 818 6 923 784 6 915 746
山西 8 857 792 10 877 800 13 878 794 6 908 776

2、音乐舞蹈类本科

省份 音乐学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甘肃 31 1012 810 8 855 769 5 841 806
河北 25 982 898 17 1051 930 15 973 853
江苏 13 812 685 5 764 738 3 755 727
江西 20 897 757 12 883 741 4 820 782
广西
山西

3、说明:
河北省音乐学声乐方向与音乐学器乐方向录取分未区分;
录取原则: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文化成绩)由高往低依次录取(2015年继续采用此录取原则);
此表仅供2015年艺考生填报志愿参考(每年录取分受计划数等因素影响)。

二、湖南理工学院2014年在湖南省艺术类本科投档线

科类 2014年
分数线 投档线 超过
文(音乐类) 553 639 86
文(美术类) 627 672 45
文(舞蹈类) 551 611 60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二)2014年我校在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广西、甘肃等省(区)组织了艺术专业测试,上述省(区)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我校发放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并且参加生源地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专业成绩以我校艺术专业测试成绩为准。湖南、北京考生的专业成绩以当地教育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联考成绩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校考地区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专业成绩×6;
(3)北京、湖南考生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专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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