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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录取线


时间:2015-06-19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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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一览表

专业名称 招生数 省控线(文化/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江苏省 美术学(师范) 25 文235/专180 综507 综491 综497
美术学 50 文235/专180 综501 综485 综487
视觉传达设计 22 文235/专180 综507 综490 综493
动画 25 文235/专180 综501 综485 综488
环境设计 23 文235/专180 综510 综492 综495
产品设计 25 文235/专180 综500 综489 综492
服装与服饰设计 40 文235/专180 综507 综486 综490
音乐表演 34 文190/专220 专287 专276 专280
音乐学(师范) 20 文190/专220 专290 专283 专286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1 文165/校考合格 专335 专335 专335
黑龙江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7 文247/校考合格 387 274 333.14
河南省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文) 5 文280/专290 专328 专303 专315.2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理) 1 文280/专290 专310 专310 专310
安徽省 音乐表演 6 文312/校考合格 专331.8 专311.9 专321.7
音乐学(师范) 9 文312/校考合格 专339.9 专313.9 专329.2
美术学(师范) 5 文312/校考合格 综723 综676 综701.4
产品设计 5 文312/校考合格 综753 综671 综715.4
环境设计 10 文312/校考合格 综759 综685 综720
视觉传达设计 10 文312/校考合格 综758 综685 综711.8
山东省 环境设计 7 文320/校考合格 综832 综726 综778.6
美术学(师范) 10 文320/校考合格 综728 综631 综693.5
视觉传达设计 8 文320/校考合格 综743 综667 综702.3
产品设计 4 文320/校考合格 综693 综643 综661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3 文320/校考合格 专359 专348 专352
音乐表演 6 文320/校考合格 专328.1 专305 专316.8
音乐学(师范) 6 文320/校考合格 专338.1 专305.8 专321.7

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1.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省专业统考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总分为录取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以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总分为录取分。
录取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以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的安徽和山东考生、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江苏、山东和黑龙江考生,都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音乐类专业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分为录取分。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其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所在省文件规定的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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