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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时间:2015-01-06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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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省份

最高分

最低分

北京市

86.69

86.69

河北省

84.64

78.46

辽宁省

80.07

80.07

湖南省

82.08

79.8

湖北省

80.58

77.11

浙江省

81.93

78.68

江苏省

82.65

78.17

内蒙古自治区

82.18

82.18

甘肃省

79.55

79.55

环境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统计

省份

最高分

最低分

河北省

841

681.6

甘肃省

576.8

576.8

浙江省

766.8

766.8

江苏省

538

522

河南省

763

718

安徽省

776.4

715.2

山西省

790.2

759.8

山东省

747.8

732.8

福建省

824.8

731.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统计

省份

最高分

最低分

河北省

760.6

691.8

甘肃省

591.2

577.6

浙江省

760

760

江苏省

518

518

河南省

721

713

安徽省

685.6

665.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85

585

山西省

740.4

705.4

山东省

788.8

716.6

福建省

729.6

675.8

海南省

863.6

766

录取规则
1、江苏省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只需参加江苏省美术类统考并达到美术类本科控制线;江苏省外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报考音乐表演(歌舞)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
2、艺术类专业考生所在省有该专业省统一测试及要求的,考生还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测试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
3、音乐表演(歌舞)专业计划不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所有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环境设计专业计划分省,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江苏省考生按省统考成绩、江苏省外考生按校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计入总分)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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