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05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一、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4年江苏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
分数线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
播音主持艺术 |
综合分544 |
综合分445 |
广播电视编导 |
综合分465 |
综合分453 |
音乐学(师范) |
专业分329 |
专业分265 |
音乐表演(钢琴调律与乐器修造、电脑音乐制作与录音) |
专业分264/90 |
专业分258/80 |
舞蹈编导 |
专业分85 |
专业分83 |
视觉传达设计 |
综合分461 |
综合分448 |
环境设计 |
综合分463 |
综合分452 |
动画 |
综合分455 |
综合分444 |
摄影 |
综合分513 |
综合分426 |
美术学(师范) |
综合分474 |
综合分457 |
美术学(书法篆刻) |
综合分521 |
综合分454 |
舞蹈编导(体育舞蹈) |
专业分92 |
专业分88 |
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14年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暂无公布)
三、省外考生录取规则
安徽、山东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书法、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安徽的音乐表演(电脑音乐制作与录音、钢琴调律与乐器修造)专业考生,山东的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以及江苏的音乐表演(电脑音乐制作与录音、钢琴调律与乐器修造)、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且专业合格;江苏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书法专业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并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合格证。除此之外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报考时注意我院有无投放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对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书法及美术类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直接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省份分专业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舞蹈编导、体育舞蹈、体育教育、音乐专业的文化分达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如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数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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