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02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省份 |
理科(文化分) |
文科(文化分) |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
山东 |
483 |
414 |
451 |
518 |
427 |
452 |
河北 |
469 |
411 |
433 |
518 |
368 |
433.5 |
录取要求及录取规则
1、河北、山东考生须在获得本省美术统考合格证的情况下,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两个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2、获得我校美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如政审和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我校接受其生源所在省投档;
3、我校录取以高考投档成绩为准,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我校按照"文理兼收,分省排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对河北省和山东省考生分别录取;
5、我校产品设计专业仅限保定校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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