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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沙学院美术录取线


时间:2014-07-23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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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控线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音乐(文)

553(文化344+专业209)

710

624

645.4

音乐(理)

513(文化312+专业201)

605

575

585.3

美术(文)

627(文化402+专业225)

709

678

685.5

美术(理)

551(文化328+专业223)

646

648

641.5

播音主持艺术(文)

658(文化435+专业223)

769

709

729.8

播音主持艺术(理)

584(文化368+专业216)

688

633

657.3

编导(文)

647(文化433+专业214)

745

700

715.4

编导(理)

594(文化385+专业209)

639

630

634.7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动画、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
  (二)在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取得生源所在地省级艺术类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以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为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合格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划定。文化成绩无单科最低分限制。
  音乐学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位于所在省计划的前30%,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测试成绩排名位于各专业前20%的考生,文化成绩合格,我校优先录取。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

专业成绩

×60%+

文化成绩

×40%)

×750

专业总满分(300)

考生所在省份文化总满分

  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方法:

综合分=(

专业成绩

×70%+

文化成绩

×30%)

×750

专业总满分(300)

考生所在省份文化总满分

  (三)湖南省艺术类考生报考我校,专业成绩采用湖南省联考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必须同时达到本科第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我校按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联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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