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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华师范大学美术录取线


时间:2014-07-15 来源:美术高考网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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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西华师范大学在广西自治区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结束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办法,2014年我校艺术类在广西省录取分数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最高分265分,最低分258分,平均分260.0分;
 音乐学专业录取最高分252分,最低分240分,平均分244.8分;
 美术学专业录取最高分701分,最低分573分,平均分612.0分;
 环境设计专业录取最高分647分,最低分628分,平均分637.4分。

二、2014年西华师范大学在四川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结束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办法,2014年我校艺术类专业在四川省录取分数如下:

序号

录取省份

类别

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1

四川

艺术类

音乐学

323

295

309.1

2

四川

艺术类

音乐表演

336

318

328.0

3

四川

艺术类

美术学

727

676

690.9

4

四川

艺术类

绘画

678

657

666.3

5

四川

艺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707

666

675.2

6

四川

艺术类

环境设计

733

656

668.7

7

四川

艺术类

服装与服饰

675

654

663.6

8

四川

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257

233

243.7

9

四川

艺术类

舞蹈表演

337

307

314.9

10

四川

艺术类

舞蹈学

315

304

306.1

三、2014年西华师范大学在重庆市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结束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办法,2014年我校艺术类在重庆市录取分数如下:

序号

录取省份

类别

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1

重庆

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252.5

220.5

229.8

2

重庆

艺术类

音乐学

208.94

194.9

200.9

3

重庆

艺术类

音乐表演

222.53

221.2

221.9

4

重庆

艺术类

舞蹈学

234.77

234.08

234.5

5

重庆

艺术类

舞蹈表演

237.23

233.12

234.9

6

重庆

艺术类

美术学

708

677

688.5

7

重庆

艺术类

绘画

665

624

636.8

8

重庆

艺术类

环境设计

692

663

677.8

四、2014年西华师范大学在江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结束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办法,2014年我校艺术类在江西省录取分数如下:

序号

录取省份

类别

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1

江西

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

166.8

163.32

164.62

2

江西

艺术类

音乐学

156.94

152.24

153.72

3

江西

艺术类

舞蹈学

132.92

129.77

131.47

4

江西

艺术类

美术学

631.01

588.33

600.9

5

江西

艺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603.66

576

585.8

五、2014年西华师范大学在河南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结束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办法,2014年我校艺术类在河南省录取分数如下:

序号

录取省份

类别

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1

河南

艺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343

318

327.3

2

河南

艺术类

音乐学

146

140

143.3

3

河南

艺术类

美术学

687

641

651.3

4

河南

艺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

657

571

629

其他省份录取工作进行中,敬请关注!

2014年西华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我校2014年在各省不单设艺术类招生专业考点,招生录取认可各省的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和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声乐(美声、民族唱法)、民乐(二胡、古筝、琵琶)、钢琴、管乐、小提琴。
原则上在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分文理科划线的省只招收文科生,在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科划线的省文理兼收。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
具体录取方式:
 ①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顺序录取。我校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②按照考生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对艺术类各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分数。我校按各省投档原则,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录到计划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③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凡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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