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1-13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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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原则
1、各省专业课“省统考”考试合格,江苏省书法学专业、山东省书法学、中国画专业考生取得我院专业课测试合格证,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各专业按文理考虑院校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2014年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专业课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省规定的艺术类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科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按照语文与外语单科成绩之和的高低顺序择优录取。
福建艺术类使用福建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书法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毕业与就业
学生毕业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就业按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收费标准
2014年艺术类专业学费按省物价局规定为15000元/学年(学费如有变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计划数和录取规则如有变动,以各省招办或考试院公布的我院招生计划数和录取规则为准)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艺术类各省各专业成绩录取最低分:
(本表统计的最低分为专业课成绩,江苏、甘肃省艺术类不分文理。)
2013年艺术类各省文化课、专业课合格线:
省份 | 艺术文 | 艺术理 | ||||||
书法 | 美术 | 书法 | 美术 | |||||
陕西 | 文化课 | 316 | 文化课 | 316 | 文化课 | 283 | 文化课 | 283 |
专业课 | 203 | 专业课 | 203 | 专业课 | 203 | 专业课 | 203 | |
山东 | 文化课 | 300 | 文化课 | 300 | 文化课 | 300 | 文化课 | 300 |
专业课 | 329 | 专业课 | 180 | 专业课 | 283 | 专业课 | 180 | |
河南 | 文化课 | 302 | 文化课 | 302 | 文化课 | 302 | 文化课 | 302 |
专业课 | 220 | 专业课 | 185 | 专业课 | 220 | 专业课 | 185 | |
江苏 | 文化课 | 170 | 文化课 | 224 | 江苏不分文理 | |||
专业课 | 277 | 专业课 | 170 | |||||
河北 | 文化课 | 300 | 河北不分文理 | |||||
专业课 | 180 | |||||||
福建 | 文化课 | 280 | 文化课 | 280 | 文化课 | 261 | 文化课 | 261 |
专业课 | 195 | 专业课 | 195 | 专业课 | 195 | 专业课 | 195 | |
甘肃 | 文化课 | 255 | 文化课 | 255 | 甘肃不分文理 | |||
专业课 | 200 | 专业课 | 215 | |||||
新疆 | 文化课 | 129 | ||||||
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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