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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12 来源:辽宁科技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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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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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辽宁科技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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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录取原则

1、校考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没有校考的省份,考生可根据本省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但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0分以上)。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计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4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分。

2、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招生办)成绩咨询电话:(0412)5928501(教务科)
表演类专业咨询:(0412)5929327(艺术学院)
美术类专业咨询:(0412)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招生申诉电话:(0412)5928028(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电子邮箱:a5929096@126.com 学校网址:WWW.USTL.EDU.CN
邮编:114051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站前乘千山方向途径玉佛苑8路公共汽车到科大正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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