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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昆明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9 来源:昆明学院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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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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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昆明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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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学院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美术学、视觉传达、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等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2、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学前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3、报考我校音乐学、舞蹈学、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的“三校生”考生,必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云南省“三校生”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4、报考我校艺术类的省外考生,我校认可各省统考(联考)成绩。招收“三校生”的艺术类专业专业,我校只招收云南考生。

附则:
  1、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文件规定为准。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
  联系电话:0871—65098083 、65098085、65098086
  传 真:0871--65098083
  邮 编:650214
  学院网址:http://www. kmu.edu.cn
  E-mail:kmuzb@k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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