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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哈尔滨工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8 来源:哈尔滨工业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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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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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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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14年的录取原则为:

哈尔滨工业大学的环境设计专业招收美术类考生,我校不组织校考,考生参加所在省份美术类省统考,考生美术统考合格,且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省份美术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线,我校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录取(在江苏省我校执行该省规定的按美术综合分录取政策),且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江苏省为64分),数学成绩不低于65分(江苏省理科为87分,文科为70分)。

本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若与教育部和各省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相抵触,以教育部和各省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为准。

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招生规定不符合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邮编:150001
  电话:(0451)86414771、86414671
  网址:http://zsb.hit.edu.cn 电子信箱:hitzsb@hit.edu.cn

本录取原则的最终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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