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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时间:2014-01-08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录入: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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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美术高考录取原则,请以下方招办查询页提供的简章内容为准!以免耽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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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粘贴上方招办简章中的录取原则:


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艺术类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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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录取原则
  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化课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均为原始卷面成绩,不折算)。

收费标准
  设计学类专业学费:6800元/年

保障措施
  1、学校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工作组,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严格自律,学校成立了以校纪委书记为组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监察处、纪委委员等为组员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坚持艺术类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0014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咨询电话:025-84315187(设计艺术系) 84315260(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传 真:025-8443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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